重庆科技学院自考学士学位证书授位条件
(一)在学期间所学课程成绩要求
成教、自考学生均须完成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的学习,且在学期间所学各门课程成绩合格。
成教生若通过自考英语(二)统考考试,若原学历课程中须修习英语,学生仍需参加相应的学习及考试。
自考生若通过自考英语(二)统考考试,市考试院统一认可学生该门课程成绩,学生可不再参加相应的学历课程中英语学习及考试。
(二)外语应达到以下相应要求之一
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00015)统考成绩达到 60 分;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 350分(其它小语种,如日语、俄语、法语、德语等考试达到英语四级对应要求);
3、已参加由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达到 60 分。
(三)申请时限
成教或自考本科毕业生须在获得对应类型本科毕业证书之日起三年内 提出申请。